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的规定,为进一步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于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
本人于202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未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目前根据上述文件被单位聘用为会计师(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否在符合高级会计师条件后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还是需要通过考试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后才能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
答: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已收悉。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工作人员就您的问题已通过电话向您做了解释。感谢您对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