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孩上学购买了二手房,已经完成房屋过户,持房产证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时,发现原房主未将户口迁出,派出所强调必须原房主迁出后,我才能办理迁入,但原房主一直不配合户口迁出,且无法联系,作为现房屋的合法持有人,孩子也上学在即,想咨询主管部门这种情况怎么办?希望能给出能够确切解决问题的指引,谢谢!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情况我们已收悉!按照户政管理规定,居民在购买“二手房”后,前房主及其户内成员户口未迁走的,购房居民的户口原则上不能迁入。特殊情况原房主户口暂时无法迁走的,购房居民又需要入户的可将前房主及其户内成员迁入所在辖区派出所设立的公共户口簿上。更多详细信息可以向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咨询,联系电话:0818—2124585。
达州市公安局通川区分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