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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非法强占他人住宅、占有他人财物、寻衅滋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02 17:43 已回复

我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高埂镇光明村12组的一楼一底的铺面房13间被高埂镇方河村2组的江某与舒某霸占,在明知该房屋不是自己的却强行抢夺霸占,经当地政府及公安多年多次调解,拒不退还。于是在2016年经我们报警,邛崃公安于2016年7月15日立案并刑拘强占人江某与舒某二人。23日对二人取保候审,见上传依据邛崃市公安局在2016年9月7日的立案侦查办理报告。江舒二人出来后更貌视国法,更加疯狂再次抢夺实施霸占为已有至今,我方再次找邛崃市政法部门及相关部门都以踢皮球未处理,至今房屋仍然被江舒二人霸占。因此特此求助相关部门督办、责令核实查办,退还我房为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邛崃市人民法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04 15:52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人民法院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来信人与舒某、江某的占有保护纠纷一案,邛崃市人民法院已经做出(2018)川0183民初字305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已驳回了来信人的诉讼请求。后来信人不服,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01民终770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来信人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现上述判决已生效,来信人与舒某、江某之间的占有保护纠纷已处理完毕。邛崃市人民法院在处理上述纠纷过程中并未推诿塞责,来信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若来信人认为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可依法提起诉讼。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3月4日14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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