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阅读体验,请您留言时多分段落,谢谢配合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于2020年4月17日,在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协和派出所采集了居住地址。根据《成都市居住证服务指南(2021版)》及相关规定,您变更居住地后,需向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申报居住登记,申报成功后,即可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前往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不需再等待登记时间满180天):(一)、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2张); 3、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二)、合法稳定就业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2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情况于2022年3月23日,通过电话联系您,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