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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孕期被强制开除,拖欠扣除工资,未买社保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3-01 12:16 已回复

问题:本人于2021年3月底就职,七月初怀孕,已告知单位。1、于2021年12月28日被单位强制开除,未得到赔偿,且在出具孕检挂号资料请假时,仍被扣除工资;2、从2021年9月起公司强制每月暂扣10%薪资于年底发放,至今尚未发放;3、本人于本单位全职入职之日(2021年3月底),公司从未购买过社保及相关保险。

涉事单位:四川弘瑞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隆盛街(永宁小学西南侧180米处)胖哥茶坊2楼:温江开发项目-花篱路项目部。

本人保留从入职起:所有工作聊天记录,往来函件,考勤记录,办公影响资料。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14 11:08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工作人员联系公司负责人核实情况,公司负责人表示双方已于2022年3月2日与来话人协商达成一致,工作人员多次联系留言人,电话均无人接听,若后期来话人合法权益未得到保障,建议来话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到温江区联处中心案件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温江区联处中心将根据你的诉求及证据材料依法进行处置。
关于社保问题,经查,四川弘瑞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地在绵阳市高新区,未在成都地区参保缴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请留言人向绵阳市高新区社保局举报投诉该公司,或拨打0816-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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