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于天府新区大林镇的自建房屋,现在年久失修,达不到居住,请问是否可以申请翻修,将原本的土坯房翻修成装瓦结构的房屋,原拆原建是否允许?或者部分墙面性质更改是否允许?还是说只能根据2020年出的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统筹城乡和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关于印发《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进行宅基地审批?我本来就有宅基地,在自己的房屋上原拆原建,就像房屋装修一样,这个应该不算是申请审批新的宅基地吧?请问目前对于这种翻新的新规有吗?要求是什么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籍田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房屋需审批翻建,原拆原建是指把旧房拆除后在原宅基地上重新划拨宅基地修建房屋。如需维修加固,部分墙面允许更改。自2021年07月起所有住房审批已暂停。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3月21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