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以前的原水田上修建 吗?因为我家里的房子太小了不够住,原地基不够大,不能够扩大地基,实在没有其他地能够可以修建
已转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办理。
网友:
您好!您于2022年2月26日在问政四川留言咨询关于“可以在以前的原水田上修建吗?因为我家里的房子太小了不够住,原地基不够大,不能够扩大地基,实在没有其他地能够可以修建”问题收悉,现由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1.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个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扩建住宅新占的土地面积应当同原有宅基地面积一并计算。
2.申请人申请建设用地时,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水法》以及交通、电力、通讯(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住宅,必须随带《土地使用证》和户口簿,向申请人所在地的政府村庄建设规划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由行业主管部门实地查看符合相关规定逐级审查签注意见后方可实施建设。
3.因每个户家庭情况及拟建房屋选址情况不同,故建议您直接带上相关资料直接到安溪镇农综中心及国土所对您家房屋建设情况进行咨询,我镇工作人员才能根据您家具体情况进行更加清楚的答复。
如有疑问可致电富顺县安溪镇人民政府:0813-7480321。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