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中间人为的挖条沟,人走那过摔到了谁的责任,人若真摔倒了以后打官司,挖的人是第一被告人,未解决的村干部是不是可以是第二被告人呢?政府部门有没有责任?
村干部又不解决,到龙台镇府,镇府又喊找村干部,老年人70多岁了,怎么办啊!农村宅居地人均多少平方?若超了的怎么算。宅居地早修的有产权,后面修的算不算违章建筑?
网友您好!关于“路中间人为挖条沟”的问题,龙台镇第一时间与村负责人实地查看。经与相关责任人协商,决定于近期开始全面启动您所反映路段的修复工作。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按照文件要求,农村宅基地1-3人按照90平方米进行审批,4人按照120平方米进行审批,5人及以上按照150平方米进行审批。
感谢您对龙台镇工作的大力支持,若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拨打中江县龙台镇人民政府值班电话0838-7181060进行咨询,祝您生活和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