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茶花苑属于安置小区。但是有特别多的住房改商铺,超市,麻将,理发店等等还有自己搭小工棚进行营业的。为什么一直没人管。有一些居然还有营业执照,和烟草证。住房用了营业,那政府修的商铺,商家岂不是很不公平?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我局执法人员到茶花苑属于安置小区进行检查,共检查商铺5家,均在店内公示营业执照。其所办理营业执照中4户均在2019年办理,1户在2021年办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资阳市企业住所(登记场所)管理办法》资府发(2017)37号文件中第九条:房室产权人(出租人)将住宅等非营业性用房自办企业或出租、出借给企业作为住所(经营场所),除遵守有关房室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外,还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
该小区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住户提交了有业主签字的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证明文件,符合法定文件,故依法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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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