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本人郭强英于2021年10月22日在广汉市某事业单位正式办理退休。在今年1月份去社保局办理养老金退款业务,对于退款金额现有存疑,主要有以下问题:
1.在同样的养老金缴款时间段(1992年——2008年),现在退款下来,其他同事收到的退款金额远高于本人收到的金额。其他同事最低是5000元左右,我只收到了2200元,不明白其中的差距是从何产生?
2.当我到广汉市社保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后,工作人员给的答复是,社保局系统更新,缺少了养老金的利息,和医疗本金。为什么系统更新后,缺少了这两项的费用?那是不是应该会从其他相应的渠道补上?
以上是我对于养老金退款金额的疑问,望能得到政府满意的答复!
您好!您于2022年2月23日通过问政网友平台提交的关于“92年—08年的养老金退款金额存疑”相关问题的来电收悉,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向您作相应的解释和答复:
您于2022年1月办理的1992年4月—2002年8月事业单位属在编人员,不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故办理退费业务,再次核查退费金额无误。若您有质疑请到社保中心业务接件股核对。
以上回复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告知您,如您对上述的回复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5251866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来电!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
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