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建设中路494号一单元修筑电梯,应属于老房改造,现手续一切完成,但简阳市住建局迟迟不审批,理由是非小区.那我不知非小区的老房该如何升级。请给予准确答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留言反映“建设中路494号一单元加装电梯,手续完成,但住建局未通过审批”的问题。经核查资料,您单元已完成规划初步审核工作,按照2021年10月9日简阳市规自局“原则支持该住宅小区在小区内部、不临街区域增设电梯”的复函意见,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勘查现场,经现场核实,您单元属于开放式小区,现拟修建电梯位置已超出您单元用地红线,属于城市公共通道部分。按照《成都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自主增设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2号)第四条设计要求“不得超越既有建筑用地红线﹐不得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空间”的要求,目前你单元不符合相关要求。
关于超出建筑用地红线加装电梯的事宜,暂无相关政策支持,我局建议您可持续关注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动态。
感谢您的留言!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