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取课后服务费,我们能理解,可是按照每课时4元的标准,就算一个月30天都收取课后服务,每天两个课时,加起来也就240吧?叙永定水中学向学生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竟然要900多一个月,请问教育局的领导,这样有问题么?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叙永县中学生课后服务费问题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2020年春季学期以来,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9〕11号)精神,本着“服务、非盈利和公益性原则,家长、学生自愿的原则,科学、趣味性原则,教育、发展性原则,全程、安全性原则”组织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 号)精神,结合《叙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义务教育开展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叙发改价格〔2021〕137号)规定:“我县义务阶段公办学校课后服务收费,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属于服务性收费,按照《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泸市发改价〔2019〕431号)规定办理。”和泸市发改价〔2019〕431号文件规定:“课后服务费实行按月收缴,每月按课时据实结算,每生每课时最高不超过5元”。2022年春期,我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参与课后服务活动每周5天,每天2小时,活动内容包含静心作业和社团活动,每生每课时5元,每天10元,按月收取,逐月核实,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课后服务的天数预算70天至80天,各校因开展校园艺术节、运动会、体育考试等活动的差异而有所不同。2022年2月16日开学后,叙永第二中学校发放《叙永县第二中学校课后服务家长告知书》,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及家长向叙永县五育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叙永第二中学校课后服务托管分中心提交申请单,签订课后服务托管协议书,叙永县五育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将根据学生每月实际参加的课后服务课时数,逐月核算,期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政策解释和沟通,您表示对课后服务的相关政策已经知晓理解。同时,我局要求学校加强政策宣传,便于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相关政策。
如还有疑问,可致电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0830-6227624。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叙永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