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书记您好:
我是达州市蓝光芙蓉风华一期的业主,2019年11月我与达州蓝光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截至2022年2月16日蓝光地产才通知接房。首先,蓝光地产延期交付商品房10个月,属于合同违约,该公司存在逃避违约责任,一千多个家庭投诉无门;其次蓝光地产芙蓉风华交付的商品房和前期宣传不符,存在虚假宣传。望政府部门践行为民办实事的态度,切实解决广大购房居民的诉求。
市民朋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对您所反映的“蓝光芙蓉风华交房和宣传不符”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蓝光芙蓉风华1期2021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于2022年2月16日开始交房,延期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办理。关于您反映的交房与宣传不符问题,欢迎您将具体情况向我局或市场监管局反映。
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您仍需要进一步咨询或了解情况,请拨打我局房产科电话:0818—2143761,我们将尽力做好服务和答疑工作。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