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武侯区金花镇江安河村5组市民,我们是外地户口,房屋是两家人合伙修建自住,目前涉及拆迁。给出房屋拆迁给到的单价1000元每平米,拆迁奖励是2900每平米,搬家费72每平米,合计3972每平米,附近的房价都是2万左右,认为非常方案不合理。两家9口人按照现在的赔偿计算只能赔偿一百多万,周边买一套房子的钱都不够,据了解: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0〕217号)精神,我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11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标准自2020年11月3日起执行,各区(市)县应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在征地补偿安置中,必须坚持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同时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时调整不适应的补偿标准并按程序报批。规定标准以外的补偿项目,各地应参照规定标准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按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
来话(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金花桥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辖区内拆迁进行统一补赔偿。感谢您对我金花桥街道办事处工作的支持和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