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们合江没有享受到医保减半政策,而且其他区县的独生子女证已在领取抚恤金,为何合江这边就领不到?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现就“合江县独生子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泸州市民政局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卫生健康委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泸州市乡村振兴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泸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人员参保缴费和困难人员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1〕43号)和《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合府发〔2019〕61号)等文件中关于合江县医保减半政策的对象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中未满18岁的小孩和已享受奖特扶助的参保人员。如您符合此条件但未享受,可以到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退还一半费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在子女未满18岁时可以享受,满过之后则不再享受。
再次感谢您对合江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持和关心!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