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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咨询】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2-14 17:37 已回复

关于四川成都女员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网上有不同的回答。本人现在产假期间,公司在征求我的意见,产假期间发工资,生育津贴报销后归公司;产假期间不发工资,生育津贴报销后归个人。让我二选一。但是我个人一直理解的是,产假期间公司应发放基本工资,没有绩效工资,生育津贴报销后也是归个人所有,所以我现在很疑惑,到底产假期间工资该如何发放?生育津贴报销的计算方式又是怎样的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17 10:56

您好: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依据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之规定,您的产假工资将根据您是否参加生育保险而采取不同支付来源及计算标准。
根据《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第七条(女职工保险待遇)之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由社保机构按标准拨付生育津贴及生育医疗费等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是指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且该条第二款规定:“社保机构按前款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费用,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社保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由此可知,生育津贴不能等同产假工资,若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则用人单位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产假职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平均工资的,用人单位应补足差额部分。
以上情况已于2月15日13:40电话联系告知您,如有其它疑问,可拨打028-6417227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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