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成都市成华区青龙场街道中铁青秀城小区的业主,入住小区已5年,觉得我们小区的物业做的也还不错,保安小伙、保洁大姐、客服妹妹还有维修师傅都很热情,做事也很负责的,我亲身经历很多居家生活中的琐事,一个电话,物业的人很快就来帮我解决处理好了。但去年开始小区新换届业委会后,业委会一拨人开始叫着要搞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还说要换掉现在的物业公司。本人表示极其不能理解!首先,现在的物业公司管理的挺好的,也为小区办了不少实事,广大业主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其次,信托制模式还在试点阶段,国家和地方执行也还在摸索中,相关法律法规、运行机制都还不完善,这种托管听起来客观公正,很理想化,很完美,但实际上究竟谁承担主体责任,谁对这个模式进行监管和最终负责?以前管的不好我们可以找物业公司,那以后搞信托制了,管的不好,我们是找业委会,还是找信托公司?还是找物业?这不是把简单的事搞复杂了吗?
我对搞信托物业有几个疑问:一是:全体业主内部的民主问题,意见不统一怎么办?如果事事都要搞个投票决定,那效率低的可想而知;作为业主,大家都有各自的工作和生活要忙,根本没有过多时间去关心物业的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只会关心管理呈现的结果如何,比如保安负不负责、居家安不安全、电梯是不是正常、环境是不是优美、绿化保养的好不好等我们看得到的东西,其他的物业范畴的专业问题,我们其实是不懂不了解也无暇顾及的,到最后极有可能及就演变成业委会几个自己在那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不专业的人瞎指挥专业的人做事,最后受损的还是我们广大业主!二是:信托物业太过于强化业委会的权力,如果没法做到事事都投票决定,很多东西业委会就直接代表业主决定了,那么这对业委会要求就很高,业委会成员能否专业、公正、积极、客观的管理好广大业主的资产,我对此持很大的怀疑态度,毕竟术业有专攻,物业管理在我们国家发展了几十年,也是一个专业性很高的领域,我很担心这种不成熟的模式会使业主与业主之间本来良好的邻里关系变得不协调。
其次,我看到信托制目前主要试行的小区大多是老旧小区和以前根本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而我们青秀城小区,是属于中高档楼盘,我们买中铁建的房子也是看中品质和管理,物业管理好坏也决定了我们小区的定位,换句话说,物业管理的好坏决对我们房产的价格起到十分重要的因素,我实在是不愿意把好好的一个房子,交给一个不确定的物管模式去当试验品,如果管的不好,房子口碑差了,价格降了,谁能负这个责?谁又能对全体1800户业主负这个责?
希望行业主管部门能重视这个问题,也让我们老百姓安安稳稳的生活。作为我本人,我希望让现有物业公司继续为小区服务,在现有的模式下,业委会真正能代表我们广大业主加强与物业的沟通和督促,为广大业主做点实实在在的事。谢谢!
关青秀城小区信托制物业的情况,经社区了解:青秀城小区业委会前期是在小区做了一些关于信托制物业的有关宣传。如果小区要实施信托制物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属业主共同决定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街道将指导业委会严格按照业主大会流程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