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委张书记:
我们是原武胜县金光乡茶山村十组(现并入万善镇吊楼村七组)村民,武胜县政府部门于2013年和2016年分两批在茶山村进行产业扶贫-鼓励村民种植九叶青花椒,由政府部门提供种苗和化肥,我们茶山村10组全体村民积极响应,停种了原来的大小春农作物,在各自的承包地上改种了青花椒,当时没有任何人流转我们的土地,完全是我们自产自销(其中有几户外出务工的村民的土地上,也是请自己的亲戚朋友帮忙种植)。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川中油气矿(简称川中油气矿)于2018年7月在我们10组临时征用了大约20亩土地,用于修建天燃气井-磨溪129H井,当时全体村民土地上近20亩花椒树被毁掉,当年川中油气矿的赔偿款包含两年土地租金1880/亩*2、庄稼青苗费1180/亩、花椒产业树赔偿款8000/亩,所有赔偿款项全部拨付到金光乡财政所,后由金光乡财政所拨付到村民各自的银行账户上时,8000/亩的花椒产业树赔偿款变成了1500/亩的其它林木费,少赔了我们6500/亩,我们全体15户村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另外距离我们10组不过500米的茶山村3组,同一单位川中油气矿修建磨溪031-H2天燃气井时,他们3组村民拿到的花椒树赔偿款是9000/亩。
近4年来我们10组村民向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反应维权,要求有关部门公示赔偿账目,这是我们村民的合法知情权,但一直没有得到合理解决。
广安市委张书记,现茶山村10组15户村民向您呈情,请您指示有关部门彻底调查,如有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行为者,请严肃处理!以维护我们茶山村10组15户村民的合法权益,早日拿回6500/亩的花椒产业树差额赔偿款,谢谢!
网友,你好,您在问政四川上反映的问题我镇已知悉,并已安排相关人员调查处理。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
网友你好:
自收到您反映的问题以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赓即安排工作人员调查处理。您反映的关于“129H气井修建临时征地赔偿款中花椒产业树赔偿款少赔”的问题。经核实,磨溪129H井勘探开发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中仅有土地补偿费:1880元/亩、耕地青苗补偿费1128元/亩以及林木、树竹补偿费1500元/亩,并未涉及到青花椒产业树补偿费。所赔花椒产业树为2012年县政府在原金光乡茶山村进行产业扶贫鼓励种植作物,129H气井修建临时征地赔偿款中花椒产业树赔偿款是原金光乡政府考虑到茶山村10组多年青花椒树种植成果被毁,与临时用地单位协商后争取到的青花椒产业树8000元/亩补偿款,考虑到乡镇实际,其中1500元/亩的附着物费给予土地所有者,剩余部分按照“谁种植赔偿谁”的原则,给予花椒树所有者,并未存在违规操作。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
武胜县万善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