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老酱油厂后民房(杨浩村),十多年前家附近就在规划拆迁,但一直到现在家附近其他地方都已完成了拆迁规划,剩余小半部分未拆迁,多次咨询了政府回复说会拆迁但一直未有消息,现在咨询下是否还会拆迁。希望给出最真实的回复,而不是敷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调查,原漹城镇杨浩村7、8社(青衣街道滨江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的征地拆迁属我县城市开发征地项目,该社土地由县政府统一征收,分别于2001年和2002年先后与夹江县滨江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征地协议,按《夹江县滨江小区建设征地安置拆迁补偿办法》(夹府发〔1999〕64号)文件分片区进行拆迁,安置方式为划地自建。因当年安置点用地无法满足全社房屋拆迁安置的划地自建用地,原杨浩村7、8社有70余架房屋约400余人未启动拆迁安置工作。2017年杨浩路建设,该社拆迁8户人,选择《夹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夹江县征地补偿搬迁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夹府发〔2010〕30号)文件或《夹江县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夹江县人民政府令第48号)标准拆迁安置。现有60余架房屋约350人未启动拆迁安置工作。
二、拆迁方案
为解决原杨浩村7、8社拆迁和住房安全问题,县政府2019年10月17日《议事纪要》(第七十三期),提出三套方案为:1.依据当前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进行改造;2.依据现行夹江县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进行棚改;3.三年内按县政府制定的农村房屋拆迁政策进行拆迁安置。若选择第三套方案,期间涉及的排涝等公共基础设施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供水和供气问题根据村民的需求由青衣街道办事处统筹协调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予以解决。2019年10月25日,县政府再次进行了专题研究,相关村民代表列席,讨论解决方案,最后选择第三套方案。今年为三年的最后一年,我局将积极向县政府反映情况,申请征拆资金,争取今年顺利完成该村社的拆迁安置工作。在此,感谢您对我县征地拆迁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