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敬的各位领导您们好,我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赵人家挢居委会1组,因修清河村乡村路,我帮老板拉运费及后续材料款项,20l8年12月31日到现在一直拖欠未付,她把这个项目款领了,又拿去搞其它项目,他就不给我们,希望得到你们上级领导的解决,谢谢领导
问政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反映的公路欠款几年未得到解决的问题。
经核查,您反映问题涉及的城北镇原清河村碑垭口—村支部的通村水泥路项目(邻农路办〔2018〕1号)。该项目由城北镇原清河村委会根据邻农路办〔2018〕1号文件要求,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确定由吴某某作为技术指导牵头组织施工建设,双方协议约定项目施工建设中一切事宜由吴胜芳具体承担,清河村委会负责按照协议约定工程造价标准支付吴某某相应工程款。城北镇原清河村委会并无拖欠您的工程款的问题。
您反映的问题实际上是您与该项目技术指导吴某某之间的拖欠材料款纠纷问题。该问题系您与吴某某之间的民事纠纷。同时,您与吴某某之间的纠纷已由县法院受理并判决,依法应由您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解决。如果需要我镇配合协助执行的,我镇将积极配合。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谢谢!
邻水县城北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