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费未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进行乱收费目前费用1.1元/度,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区市场监管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属于一般工商业用电。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转供电环节电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要求,按照转供电主体与供电企业当月结算平均电价并考虑损耗计算到户电价。转供电主体对采用“先购电、后用电”方式的终端用户预收电费时,预购电价格最高不得超过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所在供区目录销售电价(相应电价类别和电压等级平水期平段)的1.25倍,且应定期清算退补电费差额,退补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已对南湖逸家物业四川省国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展开调查,并要求物业企业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