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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实名举报违规搭建阳光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xjl123  2022-02-11 09:1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

本人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西城御府业主,关于西城御府10栋5-2房露台违规搭建阳光棚一事进行维权,此房屋违建阳光棚比6-2房屋地面高出15厘米。我认为5-2房屋这种做法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是从5-2房屋阳光棚上轻易就可进入6-2房屋内,可能会发生偷盗,入室抢劫等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二是该阳光棚会产生漏水从而引发邻里矛盾;三是阳光棚清洁问题是一个长期隐患;四是不利于邻里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本人历时半年之久在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城管局等部门奔走维权,该事件一直未得到解决,建议按照《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以及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机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等相关条款进行拆除。

   还望领导帮助并解决,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16 08:58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勘查,502业主所建固定阳光棚在其客厅阳台。经了解,该小区在规划修建时,与502户类似的户型均是修建的开放性阳台,只在其阳台上修建了一面墙,未进行封顶,且经核实,该业主所建雨棚宽度超过与邻居分界,故针对该户所建雨棚超宽的行为,我局多次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时限到期后,该业主未自行整改。
针对此情况,我局拟对被信访人所在单位发出《关于***涉嫌违法搭建构(建)筑物的告知函》,现已进入发函程序,由其所在单位邻水县电力公司进行约谈整改。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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