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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违反搭建阳光棚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xjl123  2022-02-10 14:4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

本人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西城御府10栋6-2房的业主夏建琳,关于西城御府10栋5-2房露台搭超标违建阳光棚一事进行维权,其业主姓名:苏坤云,目前任邻水县电力公司安办主任。

西城御府小区10栋5-2房在其次卧房间外进行违建阳光棚,导致该房屋违建阳光棚比6-2房屋地面高出15厘米,6-2房的窗户宽68厘米被5-2房违建阳光棚占用了58厘米。5-2房屋这种做法有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是从5-2房屋阳光棚上直接就能进入6-2房屋内,可能发生偷盗,入室抢劫等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二是该阳光棚过高会产生漏水从而引发邻里矛盾;三是阳光棚清洁问题也是一个长期隐患;四是不利于邻里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建议按照《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胡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以及第二百九十五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机相邻不动产的安全”等相关条款要求西城御府10栋5-2房将违建阳光棚进行拆除。

现将我这半年多以来的维权经历做一下详细的阐述:

2021年7月5日物业公司第一次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

7月19日物业公司第二次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给对方,且对方也签字确认。

9月18日我们向邻水县城管执法大队局进行举报后,执法大队治违中队队长陈国文队长带了3个人看了现场,并电话告知对方进行整改。

9月19日西城御府物业组织我们找我们两家业主进行协商,协调没有结果,

9月22日我们再一次找到城管执法大队,也是由执法大队治违中队队长陈国文队长带人前往现场,组织5-2业主、6-2业主及西城御府物业进行协商,5-2业主无论如何都不同意整改,本次协商任无结果,且城管执法大队陈队长离开时说让我们不要再找他们,他们无能为力。

9月24日拨打了12345进行举报,综合执法大队于9月29日回复说能解决这个问题,并已经给对方下了书面整改书,然后告知我们以后这件事直接联系综合执法大队即可,无需拨打叫12345进行投诉。

直至10月12日5-2房并没有整改,于是电话联系综合执法大队,接电话工作人员回复领导在休假,10月21日我们再一次电话联系综合执法大队,接电话工作人员仍回复说他们不清楚,领导在休假,让我们等待。10月28日我们继续电话联系综合执法大队,接电话工作人员回复说已经上报领导,让我们等电话。后来执法大队治违中队队长陈国文队长回复我们,让我们不着急,截止目前该事件处理已经一个多月,5-2房屋一直未见整改,且工人在房屋内进行施工,做墙面,安窗户等。我们十分着急,时刻担心一觉醒来,对方已将违建阳光棚搭建完成。

11月2日再次拨打12345电话进行投诉。11月4日综合执法大队电话回复,说该事件不归属于他们管辖范围,让我们去找物业部门,于是我们去找物业,物业又说他们没有执法权,我们只能又去找综合执法大队,一来二去也没有任何结果。

11月9日我们前往住建局,住建局又让我们去找综合执法大队的田队长。去往综合执法大队并没有见到田队长本人,一位姓任大队人员告知我田队长已经交代他了这件事情,让我回家等消息。11月10日综合执法大队打电话通知我,说让我放心,执法大队会解决好这个事情的。

11月15日综合执法大队在5-2房屋张贴了书面整改书。11月16日物业再一次通知我们两家来协调,协调无果。     

11月25日综合执法队回复说,他们已与5-2房屋业主协商完成,对方同意等到装修阳光棚时进行整改,让我们别着急,等到他们装修,如果到时候装修阳光棚时没有整改,就通知他们前来进行执法,于是我们就在家没有再去找他们。

  2022年1月19日,5-2已经开始装修阳光棚,并未就加高加宽区域进行整改,而是直接装玻璃(目前玻璃均是按照违建尺寸进行安装,由此可见对方从未想过整改,只是在拖延时间),于是按照之前与给综合执法大队的约定,电话联系他们前来执法,直至下午五点,执法大队治违中队队长陈国文队长带了三个人来,看了情况,就要求对方进行整改,对方不同意,双方僵持了一会,陈队就单独与对方进行交谈,结果一会过来要求我退一步,不然他们没有办法解决,我未同意。

1月20号我又给陈队长打电话,开始没有人接听,后面对方电话一直在通话中,没办法,我只能打12345述说了情况。此时5-2房师傅又来安装阳光棚,为此与对方发生了口角,5-2就站在阳光棚上而我站在我屋里,他就准备要来打我,于是我拨打了110进行报警,来了三名警察,暂时解决了口角之争。我不敢出门,继续给执法大对治违中队队长陈国文队长打电话.一共打了二十五个电话一直都没有人接听.下午三点二十分给综合执法局蒲局长打电话反应情况,他说只要有影响就必须拆除,并说他会安排.

1月24日下午我实在是担心此事,我又亲自前往综合执法大队问问情况.再次与陈队交谈此事存在的长期安全隐患.最后陈队说他们25号他们要去邻州府揽山郡拆除违法建筑26号就给对方单位去函

1月27日上午我又亲自前往综合执法大队问问情况陈队说过两天就过年了.让大家过个开心年,就说过完年,他们上班后就解决此事.并说他们正月初七上班初十就做此事.同时我在陈队办公桌上看到我们这个信访举报送阅件.上面要求由田大队负责,治违中队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

210日上午我又亲自前往综合执法大队问问情况,在我的催促下,执法大队已经函件进行了内部传阅审核,但还未发送至对方单位,并让我我先行回家,等待结果。

历时半年多之久,西城御府10栋5-2房违建露台阳光棚事宜未得到有效的解决。还望领导给予帮助并解决,谢谢领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16 11:21

市民: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勘查,502业主所建固定阳光棚在其客厅阳台。经了解,该小区在规划修建时,与502户类似的户型均是修建的开放性阳台,只在其阳台上修建了一面墙,未进行封顶,且经核实,该业主所建雨棚宽度超过与邻居分界,故针对该户所建雨棚超宽的行为,我局多次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时限到期后,该业主未自行整改。
针对此情况,我局拟对被信访人所在单位发出《关于***涉嫌违法搭建构(建)筑物的告知函》,现已进入发函程序,由其所在单位邻水县电力公司进行约谈整改。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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