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领导你们好!我是眉山天府复地天府湾楼盘的一名业主,前些天开发商通知业主去办理交房即交证的手续,总结一下就是2月中下旬去销售中心交契税,维修基金,3月底集中收房然后交房产证。我的诉求有三点:
第一维修基金写的50元一平,对于这个普通的电梯公寓来说确实收费过高,隔壁成都的电梯公寓普遍在20多块钱,为什么开发商要收这么高的维修基金?
第二,交房即交证这个手续办理是要交契税和维修基金等费用,严格来说这些费用是开发商代收,业主可以直接去房管局交吗?
第三,如果维修基金的费用是政府规定的,请给出收费这么高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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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修资金问题,根据《眉山天府新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非住宅购房人需在办理房屋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前按照房屋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未配备电梯住宅 35 元/平方米、配备电梯住宅 50 元/平方米、别墅 55 元/平方米、非住宅 50 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