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都江堰市 » 农村新建住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三农 咨询】农村新建住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2-07 15:58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原向峨乡石花村村民,由于512地震,我家宅基地房屋推倒后用于修建临时居住过渡板房,安置房修好后,政府统一按35平米一人分配住进安置房,原宅基地建设的板房拆掉后已复耕,我家现在用于种植猕猴桃和玉米。现在结婚后,有了小孩,由于安置房居住面积太小,冬天的棉被,衣物都没有办法有序存放,所以想改善居住环境,申请重新建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在原来的宅基地建房可以吗?2.如果不能在原来的宅基地建房,可以在村上重新申请一块符合政府要求的宅基地吗?3.我看见省内其他有些地方,当地居民可以在集市附近买地(相对来说比较便宜的价格,老百姓接受的了的价格),政府统一规划,当地居民统归自建房屋用于居住,楼下做铺面,可以做点小生意,我们哪儿有这个政策吗?4.现在我们家里收货的农作物,也没有一个安全的地方存放,以前有专门的粮仓,现在只能放在卫生间里或者房间的凳子上,我们现在住的又是一楼,比较潮湿,米都不能买多了,久了就会发霉,做了防水效果也不好。5.现在提倡生二胎,发展人口,提倡乡村振兴,希望领导能解决我们这些实际存在的问题,现在趁年轻我想努力一下,争取有自己的房子,将来老了也有个归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都江堰市蒲阳街道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14 11:10

网友:
您好!关于您咨询能否在村上重新申请一块宅基地的事宜。经核实,您户在灾后重建实施的土地整理项目中,已在石花社区分配并入住了相应面积的安置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的规定,故不能再新申请宅基地。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2月11日16时0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都江堰市蒲阳街道办
2022年2月11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