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从双流区迁回天府新区大林镇向山村一组(2002年因工作原因迁出),父亲是2017年去世,我可以继承父亲的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籍田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非转农户口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益。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2月7日14:00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