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四川广元市青川县骑马乡的,双女户政策的,我是1986年,出生,妹妹1989年,出生,我爸爸都60多岁了,我们可以领取双女户补助吗?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青川县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的通知》(川卫发〔2016〕76号)规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1.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因您未提供您父亲的原居住地、婚姻、生育等详细情况,无法判定是否可以享受政策,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839-720605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