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外地务工,今年达到退休年龄,但未满15年缴费,社保转回当地为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费,错误缴费到农保里面,咨询了工作人员不能转移合并,但是看了川办发(2018)59号文件,可以转移,同时符合转移条件,目前没有办法,希望可以给出解决方案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市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8】59号)中第二点“从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的,将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得计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因此,您母亲所缴纳的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转移至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但缴费年限不得计算为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