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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投诉资中县中铁城市中心小区养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26 22:19 已回复

投诉资中县中铁城市中心2期24栋3单元202的居民在小区楼里养鸡,而且还是养在2楼那个大平台上面的,上次投诉,你们说已反馈 真的吗?怎么还是有鸡叫呢?那个鸡早上天不亮就叫,中午也叫,晚上要睡觉了还叫,真的你们管不管了,已经严重影响人的正常作息了,我本人患有严重的焦虑抑郁症,本来就睡不着觉,现在这个鸡叫真的一点也不让人睡了,我感觉我的精神都有崩溃了,你们什么都不晓得,只晓得“已反馈”,哪里有人真的在意我们老百姓。所以,有关部门能不能管理一下,小区不是他一个人的小区,如果人人都像他一样没有素质,那就真的是完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中县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27 11:31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机构进行处理,请您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中县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30 16:29

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资中县人民政府,正在核实调查中,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中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14 16:31

您好!
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调查情况,2022年2月10 日我中心组织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资中县中铁城市中心2期24栋3单元202号业主经常不在家,不存在养鸡行为,经物服企业反映,春节前有少数业主临时养的过年鸡,目前未发现业主在小区内养鸡的行为。二、处理情况,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第三十五“条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业主私自在小区内养鸡的行为, 已影响了其余业主的正常生活,因此,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二)我中心已督促物服企业加强小区巡查,发现业主有养鸡的进行及时劝阻,并发放书面告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并上报相关部门。信访联系部门:资中县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51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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