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2021年9月就读锦江区龙舟路幼儿园,但9月份只读了一个月,在12月底我提出转园退费,园方给我说什么时间提出退费就按照提出的时间开始算,故只退了1月份的保教费。请问这种情况合理吗?可否要求退还10-12月的保教费用。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成都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退费,保教费按月计退,当月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锦江区教育局已责成锦江区龙舟社区幼儿园依据相关政策做好教育收费退费工作;并将进一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收费的监管,合理保障群众利益。
以上情况与2022年1月27日10:12时,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悉,特在此说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