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于双流区广都大道159号弘民新城,目前有在网络上看到其他城市有对预制板结构且大于20年房龄的房屋进行拆除重建或者拆迁。目前该小区已经建成20年且建设时采用预制板结构,目前房屋的隔音效果非常差,偶尔感觉房屋震动明显。目前小区停车困难,水管爆裂漏水非常严重,这是小区面临的客观存在的问题。详讯相关政府部门针对这类小区是否可以申请旧房改造等事宜。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小区管理服务中心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双流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原则上为城市或县城(城关镇)范围内 2004 年底前建成的,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如该小区符合条件,可到属地街道、社区申请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