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很感谢对我们普通大众的需求回复,但结果是没有任何效果的。有两个问题:
1,本人于12月27日接到双流住建局电话,回复说已要求开发商20天内完成整改,到目前为止未做任何一项整改?2,期间交付的房屋无法使用及没有单位包括很多公共设施产生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谁来承担?
这也是我们家天下的民生问题,请领导能够落实追踪开发商的整改。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成都市双流区住建交通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所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属实,因建设、施工单位涉嫌拖延履行质保义务,区住建交通局已于2022年1月20日将建设、施工单位移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调处;区住建交通局将持续跟进此事进展,确保您反映的质量问题维修整改完成。以上问题已于2022年1月26日与您电话说明,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