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想咨询下关于随迁子女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我看政策文件有说明:
自申请当年的5月1日上溯12个月,申请人在双流区办理的居住证积分达15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双流区连续居住满一年,得分不低于5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 就可以办理。
但是我有在成都教育发布的公众号看到如果要办提前一年去办理积分申请? 据我了解现在居住证积分申请已经是可以随到随积了,如果我提前一年去办理积分相应的分数不是截止到前一年的吗? 到真正入学的时候岂不是要相应上溯24个月才能满足了? 所以有点摸不清情况了,望解答一下, 具体是什么时候去办理积分比较适宜?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居住证积分申请可以随到随积。积分申报所需材料有《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申请人有效期内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社保缴费证明,合法住房证明材料。以上情况于2022年1月27日,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