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9年在某汽贸公司购买汽车,后经他们公司介绍在与金明汽贸公司签订了一个三年36期的气车购车合同,我贷款了59800元,但金明汽贸以我的名字向银行贷款了67000元,叫我只需要还款29期剩下的七期由他们公司帮忙还款,他们收了我6900元服务费,让我在他们公司买三年保险,今年一月我29期贷款已全部还完,建议他们公司叫他们帮忙还剩下的七期,结果他们告知我要先给第四年的保险费用,合同约定我2022年12之前给就不算违约,而且我29期车贷从来没有违约过,现在他们说必须先把第四年的保险黑了8300元之多,之前两年4300元,不给就不帮我还以后贷款,他们是故意把保费报的之高,这就是纯粹的敲诈,我29期也还完了他们现在翻脸不认账,还说我的是假合同,不是他们公司的!我现在的诉求就是要他们一次性帮我结清之后的贷款,拿回车辆证书,还请领导重视一下我们老板姓!谢谢啦!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1月24与您电话沟通,积极协调金明公司表达您的诉求,您表示同意立即来现场协商解决,同意提前结清贷款。
金明公司无条件配合您完成结清和机动车解押手续,您表示满意。
大邑县国资金融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