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国家征用土地修建邛崃到雅安芦山公路(20年到期,21年政府补偿费至经未发放,理由是个别农户未签字政府就不发放补偿费,假如个别农户十年不签字就十年不发补偿费吗?请问这是理由吗?因为征用土地数椐是准确的,应该坚持谁签字就发放谁的原則,望政府给予协调尽快发放!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天台山镇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邛芦路项目为邛崃市“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是保障通向芦山灾区道路通畅的重要项目,因工期紧、任务重,按市政府要求先行采取租地形式确保用地,待后续手续齐备后按照《邛崃市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进行赔付,截至2020年,每年租金均已付清。2020年11月,由市交运局牵头,天台山镇政府具体实施,完成了征地农民入社保一次性缴费工作,2020年12月,到龄农民已开始领取养老金。您反映靖口村7组征地补偿款事宜,天台山镇目前正在完善财务相关手续,待手续完善后。资金将划拨到靖口村村委会账户,经靖口村7组集体讨论确定分配方式后,由靖口村村委会代为支付。
以上情况于2022年1月25日10时3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果您今后还有类似问题请拨打天台山镇规划建设办:028-88775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