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买的车,社会小白什么都不懂,被引导进行车贷,当时一直给我们讲的是建设银行贷款29期,包括上门面签都没有告知我们她不是银行工作人员,面签完各项手续全部被带走,后来才知道不是直接向银行贷的款,是通过了这个四川省成都市金明汽贸有限公司(原名:大邑县金明汽贸有限公司),贷款年限是36期,且要求还款期间保险必须在他们指定单位购买(和市面上其他正规保险公司相比,四川省成都市金明汽贸有限公司指定的保险公司保费高,实际保障权益低)。今年1月我们已经还款29期,与四川省成都市金明汽贸有限公司联系后,称我还没给第四年保险,其实我保险2022年八月才到期,就要求我提前给第四年保险8300元其他保险公司第四年最多两千元,第二年和第三年都是四千多元,如果不给就不会每月帮我还款2060元.他们这种做法纯属叫诈骗,现在他们公司直接叫我去起诉,像我们这种老板姓也不懂,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一万多块钱是我几个月的工资,一样领导帮忙讨要一个公道,不要让这种公司再去坑害其他消费者!
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1月24与您电话沟通,积极协调金明公司表达您的诉求,您表示同意立即来现场协商解决,同意提前结清贷款。
金明公司无条件配合您完成结清和机动车解押手续,您表示满意。
大邑县国资金融局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