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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江安县天泰花园小区因规划验收无法办理产权
2022-01-23 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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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上访人购买了江安锦程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位于江安县江安镇天泰花园商住小区4幢1单元的房屋,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7年10月30日前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2017年10月,被上访人在“天泰花园”项目未通过政府部门验收的情况下,以欺骗的方式向上访人交付房屋钥匙,不知情的上访人领取房屋钥匙后,装修并居住,后来才知道本小区的房屋尚未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之规定,被上访人的交付房屋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上访人曾多次催促江安县天泰花园开发商拿出实际行动,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争取早日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但是上访人借故推脱,一拖再拖,至今也未向上访人出示竣工验收文件。所以上访人请求政府责令被上访人提供天泰花园小区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并依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责任。
     问题,请问政府作为领导主管部门都无法约束开发商和建设单位,老百姓应该向谁求助,老百姓辛苦半辈子的血汗钱买的是一套没保障且未办理产权的房屋,民生问题如何得到解决?

    江安县天泰花园开发商和建设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上访人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因被上访人的过错导致房屋未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但是被上访人已经将专项维修基金、不动产登记费和证书工本费向上访人收取,现4年多过去了,被上访人还是未能为上访人办理房屋产权证,极大的损害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在此上访人请求政府责令被上访人按照相关法律立即为上访人办理房屋产权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江安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2022-01-28 15: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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