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业主反应汇民广场项目商品房未通过政府部门验收就交付业主。是否是事实?
关于楼顶公用部分被开发商售卖,损害广大业主权益。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汇民广场项目于2021年12月20日完成了竣工验收。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第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时该商品房需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该商品房《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书》资料不齐全,尚不具备交房条件,我局已于2022年1月13日向宁南县众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了《关于汇民广场禁止交房的通知》,要求该公司尽快完善交房资料,待满足条件后再交付使用。
感谢您对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