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简阳市简城镇高屋村2组居民,2021年现代艺术学校在本组征地,三项补偿款全部到我组集体账户上,2021年12月20日组长通知员召开户长大会讨论土地分配款的问题,会上分配人员名单、金额已全部讨论完,各户已签字认可。签字认可后组长突然冒出来提议本组张*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和另外一户鄢**的孙子要求来参与分配,张*的妻子和孩子从他们结婚时其妻子孩子的户口就从来没在本组落过户原本就是简阳简城顺城街户籍,张*一个人在本组2014年农转非转到简城建设中路823号,张*的房子在2017年拆迁,张*的妻子孩子经查在2018年随张*迁到高屋二组来,张*另外有一套房子在高屋五组招呼站那里本组无任何房子,鄢**的孙子也是城市户籍随父亲鄢*迁到高屋二组来。
张*的妻子孩子和鄢**的孙子,在股改产改时均未拿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从未在本组参与过任何分配。
在本次社员会上也没说拿人分配人员名单内,而是单独讨论,又记录人员重新写了一份还议记录,同意他们分配的只有十一二个人,同意和不同意的都签了字,这个也是个结果应该就完毕了。然而张*两口子找到社区书记,书记不问清楚原因直接喊组长会后带上记录的那张字入户继续在入户强行社员签字,社员不签字的张*就打无数个电话发短信强行别人签字。
目前社员要求2022年1月22日重新召开户主会重新讨论,社区书记不听任何人意见在三阻挡一直插手本组的分配大会再次召开。
一是反应张*是拆迁户在本组已无房子,已房管人其妻子孩子户口是怎么迁到本组是否合法?
二是社区书记这种做法是否是暗箱操作这背后有什么目的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
一是反应张*是拆迁户在本组已无房子,已房管人其妻子孩子户口是怎么迁到本组是否合法?
二是社区书记这种做法是否是暗箱操作这背后有什么目的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高屋村已合并到大井社区,居民小组在征地拆迁中涉及到拆迁款分配时,先是由小组长召集各户户主开会进行讨论研究,形成分配方案后再报社区、街道办审核备案。您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大井社区10组(原高屋村2组)拆迁款分配问题,目前分配方案正在讨论中,挂靠户口人员(实为经公安机关按政策办理的户籍迁移人员)分配问题,社区要求10组(原高屋村2组)进行充分讨论,是否分配必须要有充分的理由,讨论形成的方案报社区和街道审核备案后再进行分配,目前还没形成正式的分配方案。在大井社区10组(原高屋村2组)召集各户户主进行讨论方案的过程中,大井社区书记并未参与,也不存在开会不让社员全体参与而象征性的只让几个代表参加决定的情况,也未带涉利相关人员每家每户登门强行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