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地人大概在2008年房子修建前购买的成都新都区木兰镇客家新村房子的房产证能办吗?需要哪些材料?不能办理的话,原因是什么?如果不能办理,若以后存在拆迁能获得赔偿吗?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石板滩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客家新村为个人购买集体土地建房,不属于安置房。目前暂未有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证。对以后拆迁补偿问题,石板滩街道未收到拆迁指令。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