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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求助】身份证被冒用注册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mahuichen  2022-01-20 21:00 已回复

锦江区领导您好:

     本人前段时间, 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上, 发现身份证被冒用注册了一家公司,该公司为成都迈世耀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5日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锦江区年丰巷52号1幢5层5-4号。我身份证被冒用为法人代表,希望可以借助平台和政府的帮忙,监督相关部门尽快帮我注销这家公司,避免不法分子给国家带来损失和给我个人带来影响。

       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26 14:59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情况,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行政审批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暂行办法》(川市监发〔2020〕29号)第五条规定:被冒用人向登记机关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公司登记、备案的,本人应当到场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进行身份核验。第六条规定:反映冒名登记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撤销冒用身份登记(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3.由本人亲笔签字的《撤销公司登记(备案)承诺书》
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备注:身份核验可本人到现场核验,也可通过影像资料进行核验,通过影像资料核验的被冒用人本人手持身份证原件录下清晰视频,并口述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住址等内容,并承诺,本人向你局反映和提供的材料均合法、真实,若因反映和提供的材料不合法、不真实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本人一力承担。影像资料可发送至QQ邮箱(2305984576);纸质资料可现场提交,也可邮寄送到,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166号锦江政务服务中心2楼,收件人: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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