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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武侯区玉林派出所张利强办案不公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20 16:19 已回复

2021年12月14日17:24,我在自己店门口扎花篮,隔壁美甲店老板说我放的花把她的店面挡完了,但是我的花离她的店有三米远,并未影响到她,她就以此为由故意挑事,她把很多垃圾故意扫到我放花位置,我就拿扫把去挡住垃圾,对方用木棍击打我,我用右手格挡,随后对方用剪刀划伤我的太阳穴位置,我打了110张**出警处理

我在派出所遭遇以下不公

一:张**故意拖延

1:12月15日录完口供让我回家等他们通知再来派出所处理

2:12月19日中午11点张利强打电话反问我事情还需不需要他们处理,本人随后到了派出所一直到17点40也没有拿出一个结果,随后以人手不足为由让我回家等24号通知。

3:12月29日都没有人通知我,我主动联系张**未联系上,去值班室要了另外一个号码才联系上张利强。

二:办案人员态度冷漠生硬,作风蛮横粗暴

1: 态度冷漠生硬:因为去年在华西生产大出血还做了其它手术导致低血糖,在当晚我犯低血糖时他们说我是犯罪嫌疑人不让我去派出所门口买食物,叫我不舒服就打120不要晕在派出,其中一名警察还一边说一边录像,在我精神状态不佳时还拿了一些资料让我签字,资料上写的事情不真实,我就不签字,当时办案警察情绪激动其中有一名警察还骂我哇怜,还说屁大一点事老子们一堆人凭啥子围到你转.他们一起5个人言语难听不堪入耳比如日尼玛

2:办案人员作风蛮横,粗暴对待弱势群体。

因为身体原因脚软头晕.还非常想吐(此时刚喝了我老公送来的糖水和汤菜不到五分钟)再加上他们处理事情不公我不愿离去,随后强行拿走了我坐的椅子把我摔倒在地

三:办案不公

1:我并未伤到对方,但是张利强一再说我伤到了对方,并为其作证,但是对方未提供任何的伤情证明证明受伤。

2:在我的证人来派出所作证时,证人刚走进派出所行凶者就当众言语威胁恐吓我的证人,当时派出所的人都听到了,也没人做任何处理。

3:他们故意刁难喊我拿出对方用剪刀伤我的证据。我已按张**说的去了省医院验伤并开了伤情证明提交了派出所

4:张**原话是:事情太小上级建议不处理,对方现在不道歉也不赔你医药费,这件事情就这样了。在出门时张**他们一行人还洋洋得意地说道:60天之内要是找到什么新证据或者证人再来派出所

5:张**非常听对方证人的话,对方的证人都不在现场,但是张**还是轻易就相信了对方证人的证词,我怀疑张**和行凶者有不正当交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21 10:14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已转交给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待正式结果出来后,部门将再次对您的问题进行回复,请您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25 10:4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玉林派出所调查,2021年12月14日18时许,网友报警称其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东路花店老板,因隔壁美甲店老板将垃圾扫向其门口,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抓扯,民警前往现场后,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办案民警对双方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并对双方证人杨某,苟某制作询问笔录,民警到现场查看两家商铺监控、天网监控,经核实均看不到事发情况。期间民警组织双方多次进行调解,调解无果。
2021年12月29日公安机关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无果后,依法对该事件立案调查。民警将该案上报法制大队,经审核认为双方陈述相互矛盾,双方互为商铺邻居,且伤情轻微,建议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
以上情况已于2022年1月23日、24日多次与网友电话联系,网友均未接听,后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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