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嘉陵区 » 火花派出所派出所民警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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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火花派出所派出所民警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20 11:09 已回复

1月19日我的车停在小区车位未动,被人倒撞两次,下车就准备走,我家人上前找其理论,反遭辱骂。我随后赶到马上报警,出警民警将我带到派出所,又让其他民警给我录口供,就在我进派出所不到五分钟,一位名叫谢**的女民警接到电话,对方了解的正是我刚刚报警的这件事……我也说明了情况,我怀疑她是故意撞我车,视频我也给民警看了。什么也没有说就让我走了,在回家的途中我也拨打了交管部门的电话,并未出警,说是打电话向对方了解情况,然两小时过去了并未果,主动再次联系交管部门,回复的是让对方主动联系我们,也并未联系。后又接到电话说我们的这个事还是归派出所管,下午四点多钟我再次去到派出所,民警对这件事的处理,直接就是给我说的,一直强调人家说的不小心,我的视频都不足为证。我问民警,她撞了一次又一次这是什么行为,他说人家紧张,我有问那她下了车马上就走还辱骂我家人,这是什么行为,他反而问我你说嘛!我说,现在她不出面解决问题,还一直把车就这样撞在我车上也不挪,民警直接给我说的,对不起,我莫法。
第一、不现场进行勘察,一直强调对方说。
第二、只听对方说,视频也不足为证,派出所民警一会说擦挂,一会又说撞,言辞不谨慎,有意偏袒。
第三、没有让对方到派出所解决问题,只是打了一个电话了解情况。
第四、最后一句话就是不给我解决,对不起,我莫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20 15:50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24 10:35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正在办理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27 17:20

2022年1月19日13时30分,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火花派出所接严婷报警,称停在嘉陵区紫府小区的小车被擦挂,双方发生纠纷,请求解决。经调查,严婷家有两辆车停放在该小区停车位,占用了谢小华停车的部分车位,谢小华当天早上驾车离开时,与严婷的小车发生擦挂,谢小华立即报了保险公司定损,并与严婷丈夫电话联系,双方同意严婷丈夫将车辆维修好,由谢小华车辆保险公司赔付。经民警调解,谢小华同意报保险公司定损,将严婷的车辆维修好。严婷声称是谢小华故意擦挂其车辆,要求对谢小华作出处罚,但经核实,没有证据证实车损系谢小华故意所为,且严婷丈夫同意自行维修,由谢小华的车辆保险公司赔付。严婷对派出所的调解意见不服,民警已告知严婷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严婷反映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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