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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购房摇号资格被锁,房管局没履行到及时提醒义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19 19:36 已回复

摇号买房资格被锁,房管局没有及时提醒,而且不知道哪种情况不用到现场签字确认放弃购房,也不知道去哪里查询,也不知道线上或者电话咨询方式,只能向售楼部销售咨询,他们对政策理解错误,导致我们购买资格被锁,表明相关部门是有责任的,可否再增加一次摇号后未到现场签字确认放弃购房资格。另外一个就是对下面这个规定的质疑:选房时没到现场签字确认放弃购房到达一定次数后,锁定摇号资格和购买新房资格。第一,为什么一定要到现场签字确认放弃购房,没按时到达现场的就是放弃,这还需要怎么确认,完全没有必要,这就是有关部门为了所谓的做资料,规避可能后面会给自己带来麻烦吗?第二,就算没到现场确认签字你限制参与摇号资格就行了,为什么要限制购买顺销盘,顺销盘是别人选剩的,没人要的,为什么也不让买?而且我问过很多中介,都回答的是不能参与摇号但可以购买顺销新盘,所有人都理解错这个政策,房管局就没有责任吗?为了在成都买房我们准备了很久了,现在交了首付,网签时才知道不能购买顺销新盘,初次与开发商沟通表示要扣20%首付款,那就是20多万,我们真的承受不了!也到现场找过房管局了,他们说这是政策,就完全不管了,也没有解决到我们实际问题。希望领导考虑一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25 11:01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相关要求, 2020年11月24日,我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明确了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相关规定。2021年5月7日,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我局会同成都市市司法局再次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成住建发〔2021〕110号),进一步优化了我市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规定。
其中明确:“登记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已通过购房资格复核并纳入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登记购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未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期到场达到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在开盘销售公告公布的选房时间到场但放弃选房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目前我们已完善剩余、清退房源的相关销售规则:所退房源或剩余房源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选购。由于您的购房资格因为三次选房当天未到场的原因已被锁定,无法进行商品房住房项目的报名登记,所以您无法登记和购买开发企业顺销的房源。
前期,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向您解释了有关政策,您表示知晓,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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