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根据指挥部要求,对来自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所在县(市、区)的来(返)川学生,若其持有疫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就读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隔离解除证明,在到达目的地后完成1次核酸检测,不再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措施,已居家或集中隔离的立即解除隔离。若无隔离解除证明的,按照《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要求严格管控。
请问船山区相关人员能否认真按要求落实该政策。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给我们的留言,经船山区凯旋路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所在县(市、区)的来(返)川学生,若其持有疫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就读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隔离解除证明,在到达目的地后完成1次核酸检测,不再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措施,已居家或集中隔离的立即解除隔离。若无隔离解除证明的,应实行集中隔离直至离开当地满14天,隔离期间每3天完成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
二、办理情况。已电话告知网友相关政策,如网友返遂需立即向社区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