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成都高新区刚一资格,购买了位于新川保利和光逸境的住宅,可是开发存在商虚假宣传,停车场混用,降标严重,开发商以及各职能部门对于业主诉求不予以正面回复等问题,想退掉商品房。所以问问领导们退房的话会不会退我刚一购房资格?流程是什么?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规定,“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12 个月内累计放弃已选购房源达到2次的,自其第2次放弃起,12 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