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本人于2021年十月20日确诊鼻咽癌,因中途社保断缴过,社保最新参保时间为2021年五月份,为满足成都医保报销条件,于是在12月3日与12月22日在新都区医保局准备所有材料及发票并提交了《单位参保人员在待遇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申请表》,因为医保升级,无法同时购买职工保险和农村新农合,2022年本人需要报销放疗费用所以选择了参加农村新农合,于是暂停了职工社保, 据悉医保报销一般为30个工作日,至今日2022年1月17日,已过去一月半,没有收到医保报销的款项,不知申请是否通过?如未通过,住院费用均发生在参保期内,为何未通过,请告知 谢谢!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医疗保障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询,您于2021年12月在医保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的报销资料已通过单位参保人员在待遇等待期内发生重大疾病的申请,若无特殊情况,将于资料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将您实际报销费用拨付到您指定的银行账户,请您耐心等待。
成都市新都区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01月20日15点10分电话联系您,向您解释了以上情况,您表示满意。欲咨询更多医保政策及经办流程请致电028-83996837,在医保业务办理过程中,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