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成都市戛纳湾金棕榈业主,我于2021年12月30日在开发商处购置A2-1-49号车位,并缴纳了定金。但是销售于2022年1月1日电话告知我该车位已经网签,导致我无法再购买车位,提出要么更换车位,要么退还定金。由于其它车位位置不佳,我要求退还定金并予以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开发商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但开发商一直不主动解决问题,也不给任何解释。更换车位和只退定金的解决方案我无法接受,希望能协助处理,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若您与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后开发企业仍将认购车位售卖与他人,您可向开发企业申请退还定金。若您要求开发企业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建议您收集相关线索资料起诉开发企业违约,以保障您个人合法权益。
以上情况于2022年1月20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