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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生存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2-01-17 17:31 已回复

施书记您好
 求助人曾明是成都一失地农民,靠种植花卉维生,土地征用后,一直在做城市绿化维护讨生活,2018年初,求助人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号召,求助人在锦江区三圣乡东篱花木产业园,通过招商,租得一块500平米的场地,用于花木生产和销售。
  18年年底,全国性的大棚房整治开始,整治办要求园区内的生产种植户,限期拆离该园区场地,求助人对整治办的工作人员说,求助人场地内一不是非法建筑,二场地是通过招商租得,整治办答复是我们只管清理场地内所有物品,什么东西不是我们关心的事情,就这样,在求助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将求助人场地内多年培养的花木盆景和部分园林产品,直接丢在垃圾场,部分贵重花木盆景和园林产品不知道所综。
  求助人想知道的是,国家对违法建筑清理不可厚非,深受老百姓欢迎,大棚房整治的目的是整治违法建筑,而不是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如此粗暴的整治行为,直接造成求助人财产尽失,生活无来源,生存受到严重威胁。
 求助人不懂政治,也说不上政治觉悟,只是一个普通百姓,定性不了整治办的行为对错,在求助人受到的教育中,国家执能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部门,是为老百姓办好事的部门,整治办粗暴的执能行为严重伤害了老百姓的心,严重破坏了党和国家在百姓心中的形象,行为与士匪无异。
   老百姓的思想真是幼稚,满以为整治后,是场地整洁,不种花木种粮食,农田庄稼生长良好,现实是,一边严重损害老百姓利益,一边是荒草满地,垃圾成堆、一片凋敝,这就是整治办消耗大量国家财力,严重损害老百姓利益的整治效果。
  求助人只想靠自己的双手讨自己的生活,求助人将自己维一的拆迁房便卖,用于生产投入,满心期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生活,现如今,整治办的粗暴行为直接将求助人推向生死边缘。
    耕种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现完全是求助人的一种理想,求助人现有一十岁未成年子女,就连交子女的学杂费都无法完成,造成2020年辍学一学期,求助人现暂居好心人家里,没有生产资料也就没有收入,两年多的向相关部门多次反映,没有任何结果,求助人为了生存,已是欠债多多,无钱还已造成多起诉讼,也无法履行判决。    2022年1月17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1-20 14:4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三圣街道办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成都三圣东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篱花木”)租用成都市农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土地104亩(租期为2011年7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2018年,“东篱花木”将其中0.8亩土地租给您进行苗木种植(租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019年“大棚房”问题整治期间,由于“东篱花木”位于成都市环城生态区范围,其大部分区域建筑占用土地不属于建设用地,且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属于“大棚房”问题整治范围。其中,您擅自在租用“东篱花木”地块的耕地范围内硬化土地、修建构建筑物并用于花卉交易,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城生态区区域控制性规划,其破坏耕地行为已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属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纳入“大棚房”整治工作范围。
根据“大棚房”整治工作要求,区级职能部门责成三圣街道办事处负责处理。三圣街道赓即制定了大棚房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责成“东篱花木”立即整改处理。该地按照“大棚房”整治要求已复耕复种。
“东篱花木”按照“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相关要求积极整改后,您以部分花卉盆景及园林产品受损为由,要求“东篱花木”及政府赔偿其损失。在接到您反映问题的信访件后,三圣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曾多次电话联系及当面约谈您,并告知您应当通过行政复议或司法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19年7月17日,您将“东篱花木”起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2019年8月29日开庭审理后法院当庭驳回您诉讼请求。然后您又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经审理判决您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至今协商未果。
期间,您因经营不善反映您自己生活困难,三圣街道向您提供网格员等公益岗位(月薪3000一3500元),您以工资低为由未同意。
2022年1月18日下午,三圣街道搭建沟通平台,您与“东篱花木”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由“东篱花木”为您提供一处经营场所用于生产经营,以解决您生活困难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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