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想领导干部,我家住在新津兴义镇田渡村21组2017年我们那里修天府新区到邛崃的快速路搬迁的,当时搬迁的时候开会说的三年分房到现在也没有拿到而且搬迁过度费才每个人每月280。开会的时候说在没有分房子期间,所有新生婴儿都可以分房子和领过渡费,现在我去村里和镇上都说喊,我要领过度费和分房就要交30个平方的优购平方钱,当时开会说了不出钱为什么现在要交钱,我们村里有新生婴儿都开始领过渡费了,我家了婴儿是2021年出生的,人家的就早了我们一年上户。不晓得为什么我们就要喊交钱拿房。希望领导给我们一个答复。而且搬迁这么久了社保问题也没有落实,而且在没有搬迁之前我们家老房子就在修建的主路上,而且我们占的都是我们以前宅基地,是符合社保的。为什么村上说有社保名额也要以整个生产队的人来抓邱的方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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